委托人: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委托鉴定事项:
对涉案的平安人家电动三轮车号车的损失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意见:
本项委托的电动三轮车在鉴定评估基准日2020年02月28日损失价值为¥2750.00元,金额大写:贰仟柒佰伍拾元整(人民币)。鉴定人:
张丙虹、张建伟委托人: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委托鉴定事项:
对涉案的平安人家电动三轮车号车的损失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意见:
本项委托的电动三轮车在鉴定评估基准日2020年02月28日损失价值为¥2750.00元,金额大写:贰仟柒佰伍拾元整(人民币)。鉴定人:
张丙虹、张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