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委托对鲁MH220X号车价值损失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山东光正【2020】车鉴字第60号
委托人: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委托鉴定事项:
对涉案的鲁MH220X号车的损失进行司法鉴定
鉴定意见:
该项委托的鲁MH220X号车辆损失价值为:¥95692.00元,金额大写:玖万伍仟陆佰玖拾贰元整(人民币)。
鉴定人:
张丙虹、张建伟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委托对鲁MH220X号车价值损失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山东光正【2020】车鉴字第60号
委托人: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委托鉴定事项:
对涉案的鲁MH220X号车的损失进行司法鉴定
鉴定意见:
该项委托的鲁MH220X号车辆损失价值为:¥95692.00元,金额大写:玖万伍仟陆佰玖拾贰元整(人民币)。
鉴定人:
张丙虹、张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