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惠民县人民法院委托鉴定事项:
对鲁MAM223号车的事故损失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意见:
本项委托的鲁MAM223在鉴定评估基准日2020年10月23日损失价值为¥74795.00元,金额大写:柒万肆仟柒佰玖拾伍元整(人民币)。鉴定人:
张丙虹、刘峰委托人:
惠民县人民法院委托鉴定事项:
对鲁MAM223号车的事故损失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意见:
本项委托的鲁MAM223在鉴定评估基准日2020年10月23日损失价值为¥74795.00元,金额大写:柒万肆仟柒佰玖拾伍元整(人民币)。鉴定人:
张丙虹、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