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县人民法院委托对鲁MBR833号重型仓栅式货车日营运损失司法鉴定意见书
山东光正【2021】车鉴字第31号
委托人:
惠民县人民法院
委托鉴定事项:
对鲁MBR833号重型仓栅式货车日营运损失进行鉴定
鉴定意见:
该项委托的鲁MBR833号重型仓栅式货车的日营运损失为¥551.00元;金额大写:伍佰伍拾壹元整(人民币)。
鉴定人:
张丙虹、刘峰
惠民县人民法院委托对鲁MBR833号重型仓栅式货车日营运损失司法鉴定意见书
山东光正【2021】车鉴字第31号
委托人:
惠民县人民法院
委托鉴定事项:
对鲁MBR833号重型仓栅式货车日营运损失进行鉴定
鉴定意见:
该项委托的鲁MBR833号重型仓栅式货车的日营运损失为¥551.00元;金额大写:伍佰伍拾壹元整(人民币)。
鉴定人:
张丙虹、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