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委托鉴定事项:
对鲁MV1392号牌车车辆损失价值进行鉴定。鉴定意见:
本项委托的鲁MV1392号小型轿车在鉴定评估基准日2020年09月23日的损失价值为:¥79915.00元,金额大写:柒万玖仟玖佰壹拾伍元整(人民币)。鉴定人:
张建伟、张丙虹、刘峰委托人: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委托鉴定事项:
对鲁MV1392号牌车车辆损失价值进行鉴定。鉴定意见:
本项委托的鲁MV1392号小型轿车在鉴定评估基准日2020年09月23日的损失价值为:¥79915.00元,金额大写:柒万玖仟玖佰壹拾伍元整(人民币)。鉴定人:
张建伟、张丙虹、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