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委托鉴定事项:
对涉案的冀GE2639/冀GPL84挂号车的停运损失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意见:
本项委托的冀GE2639/冀GPL84挂在鉴定评估基准日2020年08月19日的日停运损失价值为¥1302.00元,金额大写:壹仟叁佰零贰元整(人民币)。鉴定人:
张建伟、张丙虹委托人: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委托鉴定事项:
对涉案的冀GE2639/冀GPL84挂号车的停运损失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意见:
本项委托的冀GE2639/冀GPL84挂在鉴定评估基准日2020年08月19日的日停运损失价值为¥1302.00元,金额大写:壹仟叁佰零贰元整(人民币)。鉴定人:
张建伟、张丙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