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委托鉴定事项:
对鲁E209FT小型轿车在事故发生前实际价值和残值进行鉴定鉴定意见:
该项委托的鲁E209FT号小型轿车在事故发生前实际价值为:¥183240.00 元,大写:壹拾捌万叁仟贰佰肆拾元整(人民币)。 该项委托的鲁E209FT号小型轿车车辆损失配件残值价值为:¥494.00 元,大写:肆佰玖拾肆元整(人民币)。鉴定人:
张丙虹、王春峰委托人: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委托鉴定事项:
对鲁E209FT小型轿车在事故发生前实际价值和残值进行鉴定鉴定意见:
该项委托的鲁E209FT号小型轿车在事故发生前实际价值为:¥183240.00 元,大写:壹拾捌万叁仟贰佰肆拾元整(人民币)。 该项委托的鲁E209FT号小型轿车车辆损失配件残值价值为:¥494.00 元,大写:肆佰玖拾肆元整(人民币)。鉴定人:
张丙虹、王春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