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周村区人民法院委托鉴定事项:
对鲁CL2621号重型自卸车因本次事故造成的车辆停运期间的经济损失进行鉴定鉴定意见:
该项委托的鲁CL2621号车辆营运损失单日价值为:¥1208.00元,金额大写:壹仟贰佰零捌元整(人民币)。鉴定人:
李凯强、仇圣云委托人:
周村区人民法院委托鉴定事项:
对鲁CL2621号重型自卸车因本次事故造成的车辆停运期间的经济损失进行鉴定鉴定意见:
该项委托的鲁CL2621号车辆营运损失单日价值为:¥1208.00元,金额大写:壹仟贰佰零捌元整(人民币)。鉴定人:
李凯强、仇圣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