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委托鉴定事项:
对涉案的鲁E7B555号车辆的损失进行鉴定;鉴定意见:
鉴定评估标的物在鉴定评估基准日2020年 01月11日价值为:¥31870.00 元,大写:叁万壹仟捌佰柒拾元整(人民币)。鉴定人:
王春峰、张丙虹委托人: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委托鉴定事项:
对涉案的鲁E7B555号车辆的损失进行鉴定;鉴定意见:
鉴定评估标的物在鉴定评估基准日2020年 01月11日价值为:¥31870.00 元,大写:叁万壹仟捌佰柒拾元整(人民币)。鉴定人:
王春峰、张丙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