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委托鉴定事项:
对鲁M02G10号牌车车辆损失价值进行鉴定。鉴定意见:
本项委托的鲁M02G10号小型轿车在鉴定评估基准日2020年6月17日的损失价值为:¥28569.00元,金额大写:贰万捌仟伍佰陆拾玖元整(人民币)。鉴定人:
张建伟、张丙虹委托人: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委托鉴定事项:
对鲁M02G10号牌车车辆损失价值进行鉴定。鉴定意见:
本项委托的鲁M02G10号小型轿车在鉴定评估基准日2020年6月17日的损失价值为:¥28569.00元,金额大写:贰万捌仟伍佰陆拾玖元整(人民币)。鉴定人:
张建伟、张丙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