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委托对鲁MX1C02号车 损失价值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山东光正【2021】车鉴字第38号
委托人: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委托鉴定事项:
对鲁MX1C02号车的事故损失进行司法鉴定
鉴定意见:
该项委托的鲁MX1C02号车辆损失价值为:¥36418.00元;金额大写:叁万陆仟肆佰壹拾捌元整(人民币)。
鉴定人:
张丙虹、刘峰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委托对鲁MX1C02号车 损失价值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山东光正【2021】车鉴字第38号
委托人: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委托鉴定事项:
对鲁MX1C02号车的事故损失进行司法鉴定
鉴定意见:
该项委托的鲁MX1C02号车辆损失价值为:¥36418.00元;金额大写:叁万陆仟肆佰壹拾捌元整(人民币)。
鉴定人:
张丙虹、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