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委托鉴定事项:
对董宜永因本次道路交通事故所导致的受损车辆鲁E07H85号小型轿车的车辆损失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意见:
该项委托的鲁E07H85奥迪牌小型轿车的损失价值为:¥153520.00 元,大写:壹拾伍万叁仟伍佰贰拾元整(人民币)。鉴定人:
王春峰、张丙虹委托人: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委托鉴定事项:
对董宜永因本次道路交通事故所导致的受损车辆鲁E07H85号小型轿车的车辆损失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意见:
该项委托的鲁E07H85奥迪牌小型轿车的损失价值为:¥153520.00 元,大写:壹拾伍万叁仟伍佰贰拾元整(人民币)。鉴定人:
王春峰、张丙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