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委托鉴定事项:
对涉案的冀J9A757号车的损失价值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意见:
本项委托的冀J9A757在鉴定评估基准日2020年06月29日损失价值为¥20686.00元,金额大写:贰万零陆佰捌拾陆元整(人民币)。鉴定人:
张丙虹、张建伟委托人: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委托鉴定事项:
对涉案的冀J9A757号车的损失价值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意见:
本项委托的冀J9A757在鉴定评估基准日2020年06月29日损失价值为¥20686.00元,金额大写:贰万零陆佰捌拾陆元整(人民币)。鉴定人:
张丙虹、张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