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委托对鲁MV061R号小型轿车损失价值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山东光正【2020】车鉴字第103号
委托人: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委托鉴定事项:
对鲁MV061R号牌车车辆损失价值进行鉴定
鉴定意见:
该项委托的鲁MV061R号小型轿车损失价值为:¥54560.00 元;金额大写:伍万肆仟伍佰陆拾元整(人民币)。
鉴定人:
张建伟、张丙虹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委托对鲁MV061R号小型轿车损失价值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山东光正【2020】车鉴字第103号
委托人: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委托鉴定事项:
对鲁MV061R号牌车车辆损失价值进行鉴定
鉴定意见:
该项委托的鲁MV061R号小型轿车损失价值为:¥54560.00 元;金额大写:伍万肆仟伍佰陆拾元整(人民币)。
鉴定人:
张建伟、张丙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