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委托鉴定事项:
对鲁ME0U09号车的事故损失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意见:
本项委托的鲁ME0U09在鉴定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11日损失价值为¥93172.00元,金额大写:玖万叁仟壹佰柒拾贰元整(人民币)。鉴定人:
张丙虹、张建伟委托人: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委托鉴定事项:
对鲁ME0U09号车的事故损失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意见:
本项委托的鲁ME0U09在鉴定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11日损失价值为¥93172.00元,金额大写:玖万叁仟壹佰柒拾贰元整(人民币)。鉴定人:
张丙虹、张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