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委托对鲁MW677M号车价值损失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山东光正【2020】车鉴字第49号
委托人: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委托鉴定事项:
对涉案的鲁MW677M号车的损失进行司法鉴定
鉴定意见:
该项委托的鲁MW677M号车辆损失价值为:¥35719.00元,金额大写:叁万伍仟柒佰壹拾玖元整(人民币)。
鉴定人:
张丙虹、张建伟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委托对鲁MW677M号车价值损失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山东光正【2020】车鉴字第49号
委托人: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委托鉴定事项:
对涉案的鲁MW677M号车的损失进行司法鉴定
鉴定意见:
该项委托的鲁MW677M号车辆损失价值为:¥35719.00元,金额大写:叁万伍仟柒佰壹拾玖元整(人民币)。
鉴定人:
张丙虹、张建伟